
當年在花蓮服兵役時,同班有位原住民學長來自台東,精通木工,是阿美族的。
有次與他作木工聊天,他向我提到,他父親可是「嫁」給他母親的,我楞了一下,當然,立刻問他為什麼?
因為阿美族是母系社會,由女人當家……他娓娓道著。
一直以來,我以為原住民都是母系社會的,直到前陣子,參加三地門鄉公所舉辦的南島族群婚禮一系列活動後,才知道並非如此。
簡單來說,排灣族非常重視長嗣,排行老大就是家庭一切財產與主要權力的繼承者,擁有著分配權。
成年後,長嗣在父母的監督下負起管理常務的責任,男娶妻,女贅婿。
「男娶妻」或「女贅婿」,取決於男女兩方在家裡的排序,假設男方非老大,女方是老大,因為女方排序在前,所以男方嫁給女方,漢人俗稱的「入贅」,反之,則 視為男娶女。
你也許會問,如果男女雙方都是老大或排序一樣呢? 這又不得不提到排灣族的社會階級了。

排灣族的社會階級分明,分為頭目、貴族、勇士、平民四個階級,原則上,排灣族人一出生就決定了他的社會階級了。
頭目為世襲制,擁有土地、河流與獵區,如果你出生在頭目家庭,排行老大,原則上你就是頭目繼承人,不分男女,你的弟妹則是貴族,也因此排灣族有不少的女頭目。
頭目中的頭目,就是大頭目,而依前開長嗣繼承制度,頭目原則上是家裡的老大。
平民為佃農,須向頭目租地耕種,並於收成時納貢於頭目。
勇士則是為擁有特殊功蹟或才能的平民,如英勇獵人、雕刻師。 所以如果男女雙方排序一樣,就比雙方家族的社會階級,哪方的社會階級較低,就是嫁給對方。
至此,你也許開始排列組合了,會不會有平民男子入贅女頭目,或是 男頭目迎娶平民女子的特別情形?
以婚姻大事來說,該族非常講究「門當戶對」的,以同階級間的聯姻為最理想的,頭目與頭目結親、貴族與貴族結親,平民與平民結親最常見,上開地位懸殊的特殊 情形比較少見,尤其是平民男子入贅女頭目幾乎不可能的。
我們不難想像女頭目的愛情選擇有多麼侷限。
啊~學長,那你退伍後什麼時候嫁人?
哈~迄今我仍記得當時他拿著鐵鎚作勢要打我的逗趣表情。
2012.04.29,攝於三地門鄉地磨兒。




傳統的排灣族歌舞為八步舞、四步舞,族人邊跳舞邊用歌曲溝通交談,不分男女老少。
而排灣族勇士舞,只限男人可以跳,男人們以健壯的身體、強勁利落的動作、雄壯高昂的歌聲,激勵士氣祈求出征或狩獵順利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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